2024年11月06日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乌兰察布市人工影响天气试验站向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乌兰察布市人工影响天气试验站注销后,如涉及该单位的债务债权等一应事项,均由乌兰察布市气象台承担。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气象台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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