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
□本报记者 鲍娜 徐楠
夜间出行时,你有被远光灯“闪瞎”的经历吗?提起路上的远光灯,许多人深恶痛绝,因为不管是驾车还是走路,遇上远光灯,人们很可能“瞬间致盲”,晃得睁不开眼。而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驾驶行为,而且可能带来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在市区夜间开车遇到了对向的车辆开着刺眼的远光灯,瞬间让他睁不开眼,险些撞上路中间的隔离护栏。“幸好我提前减速,没有造成交通事故。”该市民回忆起来心有余悸。
生活中,远光灯滥用的情况是不是很常见呢?对此,记者走访市区呼格吉路、察哈尔西街、严管街等部分路段。11月4日晚上8时左右,记者发现不仅大货车、小汽车驾驶员存在不规范使用远光灯的情况,而且一些电动车也存在随意使用远光灯的情况。
“平时晚饭后,我总是喜欢和老伴儿一起外出散步。有的时候我们需要过马路,遇到有车开着远光灯过来,就会照得我们睁不开眼、看不清路。”市民王田柱说,“我们老年人眼神儿不好,腿脚也不灵活,遇到特殊情况真是不好躲闪。”
除了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外,滥用远光灯还反映了部分驾驶员的文明素养问题。在道路上行驶,驾驶员不仅要遵守交通规则,还要方便他人出行。滥用远光灯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安全的漠视。
“在市区,人们开车几乎很少开远光灯。但是有时候在比较偏僻的地方,比如小西山路那里,照明情况不太好,对面车辆如果开了远光灯,一晃眼,就极易引发事故。”市民靳先生说,“在夜间行车时,驾驶员首先应该根据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适时切换远近光灯,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此外,还应加强对车辆灯光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灯光性能良好,避免因灯光故障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针对这一现象,记者从市公安局集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了解到,“远光灯”光线强度高,刺激大,会让对向司机瞬间致盲,恢复过来最短也要2秒时间,严重影响驾驶员对周围行人以及前后车辆的观察。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使得驾驶员对前车的速度、宽度、距离以及周围情况的判断力大大下降,从而会采取错误的操作。
“车辆高速行驶中,一旦发生危险情况,驾驶员无法及时做出反应。遇到远光灯照射时,减速慢行给驾驶员留足了反应时间,会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该及时提醒滥用远光灯的车主,可以通过鸣笛或者闪烁车灯的方法,提醒对向车主,及时调整车辆灯光状态。”市公安局集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宣传科刘彩玲说。
交警提醒:机动车的远光灯有着提高视线、扩大视野的作用,一般在野外会车或道路光线昏暗时使用。当机动车驶入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遇到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应使用远光灯。同时,临时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不应开启远光灯。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灯光会在空气中形成漫反射效果,不仅不会看得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