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性质和功能

2024年11月15日

一、保险公司的性质我国保险公司与世界各国一样,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种形态。保险公司之所以被定位为金融机构,是因为其拥有巨额的保险基金可用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融资,而且几乎表现为资金的融出,并成为金融市场金融支柱之一。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不同,它的融资活动主要在资本市场,而不是货币市场。

二、保险公司的功能保险公司的功能可分为两方面:一是作为组织保险经济活动和经营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的功能,包括组织保险经济补偿功能、掌管保险基金功能和防灾防险功能。二是作为金融机构的保险公司的功能,即是组织经济补偿和融通资金这两个基本功能的统一。无论是保险的功能,还是保险公司的功能,都是客观的存在。保险公司制度性改革和创新,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为保险公司提供实现其功能的条件进行的,最终目的也都是立足于实现保险的功能,壮大国民经济中保险后备的实力。

供稿:新华保险乌兰察布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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