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4日
●工作人员为居民解读政策 本报记者 鲍娜 摄
本报讯(记者 鲍娜)3月13日,乌兰察布市消费者保护服务中心携手集宁区个体劳动者和消费者保障中心,走进集宁区老年活动中心,开展了一场针对老年人消费维权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中,乌兰察布市消费者保护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详细剖析了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注重健康心理实施诈骗的惯用手段:“起初,不法分子会在小区、公园等老年人聚集的地方,主动与老人热情搭话,关怀备至,借此获取老人信任。随后,邀请老人参加所谓的‘免费体检’或‘健康讲座’,用看似专业的检测仪器,营造老人身体存在严重问题的假象,紧接着便推出号称能治愈疑难杂症的‘神奇’保健品。在持续诱导下,部分老人最终拿出积蓄购买,却发现毫无效果。”
76岁的邹润枝老人听完讲解后,感慨道:“没想到现在骗子手段这么多!之前有上门推销保健品的,说得头头是道,我差点就上当了。多亏了今天的讲座,让我了解了常见诈骗手段。”
在揭露消费陷阱的同时,工作人员还深入解读了相关消费维权政策。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人们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与老年人消费紧密相关的条款。为帮助老人掌握投诉维权方法,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案例,现场演示如何拨打12315投诉电话,并告知老人要清晰准确地说明购买商品的时间、地点、商家名称、商品问题描述等关键信息。
讲座结束后,乌兰察布市消费者保护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广场、深入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继续为更多老年人发放宣传资料,与老人一对一交流,耐心倾听他们在消费中遇到的困惑与问题,给予专业解答和建议。
活动结束后,81岁的陈建业拿着宣传资料表示:“这样的活动太有意义了,让我们学到很多实用消费知识,以后买东西心里更有底。希望以后多举办类似的活动,让更多老人受益。”
乌兰察布市消费者保护服务中心主任白茂林表示:“面对各类消费陷阱,许多老年人因防范意识薄弱,极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宣传活动,能让老年人看清常见消费陷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切实守护好养老积蓄。通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让老人明确自身消费权利,权益受侵害时,能运用正确途径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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