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多个社区的“3·15”:面对面教居民维权

2025年03月14日

●工作人员耐心为居民讲解法律知识 本报记者 马佳敏 摄

本报讯(记者 马佳敏 鲍娜)3月12日,集宁区多个社区积极响应“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了一系列诚信教育与消费维权活动,进一步提升市民法律素养与诚信意识,引导居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集宁区桥东街道白泉山社区联合集宁区司法局桥东司法所举办的“3・15”诚信教育普法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为市民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律知识。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条文与真实案例相结合,吸引众多市民驻足聆听。

市民康昭凤表示,普法活动走进社区,让大家在家门口就能了解法律知识,十分方便。市民邓建青收到工作人员准备的小礼品和普法宣传手册后,开心地说:“这样的活动太有意义了!不仅学到实用法律知识,还能拿到小礼品,感觉特别暖心。以后遇到问题,我也知道该怎么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了。”

集宁区司法局桥东司法所副所长卢艳称:“本次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为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市民诚信意识、法律素养和自我维权意识,让他们在遇到纠纷时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共同营造和谐、诚信的社会环境。”

为引导居民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集宁区前进路街道为民社区组织社工与志愿者,兵分多路走进辖区,挨家挨户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在解放大街皮毛商城小区李祥家中,社区书记魏晓玲耐心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大爷,您买东西时一定要保留好购物凭证,若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这是维权关键。购物凭证记录商品名称、价格、购买时间等关键信息,一旦商品出问题,就是要求商家退换货、维护权益的重要依据。要是没有凭证,商家可能不认账,维权就难了。”李祥戴着老花镜,认真看着宣传手册,不时点头。

宣传活动中,志愿者针对虚假打折、以次充好等常见消费陷阱进行讲解,提醒居民对商家过于热情地推销,尤其是号称能包治百病的保健品,务必保持警惕。

魏晓玲表示:“社区还将加强与周边商家沟通合作,建立健全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处理居民消费投诉和纠纷,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通过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等活动,激励商家积极参与构建诚信消费环境,营造良好社区商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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