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20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推荐的2025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推荐人选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或网络等方式,向乌兰察布市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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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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