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8日
2025年3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兰察布监管分局批复同意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银行”)收购察哈尔右翼前旗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右前旗蒙银村镇银行”),并设立内蒙古银行察哈尔右翼前旗支行、内蒙古银行乌兰察布瑞宁支行、内蒙古银行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支行、内蒙古银行察哈尔右翼前旗广场支行、内蒙古银行察哈尔右翼前旗世纪支行【乌金复(2025)22号】。
2025年3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批复同意察右前旗蒙银村镇银行解散【内金复(2025)62号】。2025年3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兰察布监管分局批复同意内蒙古银行察哈尔右翼前旗广场支行开业【乌金复(2025)28号】;批复同意内蒙古银行察哈尔右翼前旗世纪支行开业【乌金复(2025)29号】;批复同意内蒙古银行乌兰察布瑞宁支行开业【乌金复(2025)30号】;批复同意内蒙古银行察哈尔右翼前旗支行开业【乌金复(2025)31号】;批复同意内蒙古银行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支行开业【乌金复(2025)32号】。
察右前旗蒙银村镇银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自察右前旗蒙银村镇银行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内蒙古监管局同意解散的批复时正式解散,察右前旗蒙银村镇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员工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内蒙古银行承继,察右前旗蒙银村镇银行解散后,察右前旗蒙银村镇银行原有客户可到内蒙古银行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察哈尔右翼前旗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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