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炕头听证”传温情 司法救助暖民心

2025年05月16日

□本报记者 孙国俊

通 讯 员 王俊霞 聂广宁

日前,一场特殊的司法救助听证会在商都县屯垦队镇幸福院的炕头上举行。商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兰辉带领检察人员,将司法救助程序“搬”进了杨大爷在幸福院的家中。

原来,杨大爷于近日在家中被人假借亲情的名义盗窃5000元。这笔钱是杨大爷省吃俭用攒下的钱,被盗后他不仅遭受财产损失,也因信任被辜负而身心受到伤害。商都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杨大爷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其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年逾八旬、身患眼疾、行动不便,既无力通过诉讼追偿全部损失,又面临生活急迫困难。但老人对救助政策一无所知,更无法自行办理手续。为此,商都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杨大爷进行救助,并邀请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一同上门开展听证,切实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真没想到,检察长能来我家里帮我办救助,还开听证会,我这心里啊,热乎乎的。”领到1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后,杨大爷握着检察官的手,眼角泛着泪光高兴地说。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导致生活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其基本原则包括辅助性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和属地救助。救助对象主要是刑事案件被害人、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追索赡养费等人员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人员等。救助方式以一次性支付救助金为主,同时与思想疏导、法律援助等相配套。救助程序包括告知、申请、审批和发放等环节。

“这样的听证会太贴心了,既考虑到了老人的实际情况,又让我们看到了司法的温度。”人民监督员感慨地说。听证员也纷纷表示,在炕头上举行听证会,不仅方便了老人,还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从庄严的检察听证室到农家炕头,变的是办案场所,不变的是为民初心。这场“零距离”的炕头听证会,是检察机关“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实践。检察机关带着政策“走出去”,把百姓的困难“兜起来”。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温暖人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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