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 绘就基层治理暖心画卷

2025年05月21日

□市委党校 凌宏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新时代新征程,乌兰察布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重要任务,努力强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平安建设,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党建引领,凝聚基层治理合力

党建引领是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乌兰察布市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比如在兴和县,当地公安局推动派出所所长、教导员进入乡镇党委班子,还选派民警(辅警)到村委会兼职,让警力下沉到基层。通过这种方式,警务工作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有效提高了村委会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兴和县落地生根。

在统筹市、旗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网格五级联动工作体系的基础上,乌兰察布市还激活党建协调委员会的平台活力,形成党建引领、多方联动的治理格局。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推动辖区内重大事项得到有效解决,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优势,确保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以人民为中心,化解矛盾纠纷

“枫桥经验”能够长久传承和发展,关键在于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内核。乌兰察布市构建多元矛盾调解机制,推进综治中心建设,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实际工作中,社区网格员就像“民情观察员”,能精准发现矛盾隐患;调解员利用熟悉人情事理、懂法律的优势,用唠家常的方式化解群众之间的心结;一站式综治中心则让纠纷化解更加高效便捷。像兴和县公安局各派出所,组建“1+N调解小分队”,以民辅警为主,集合村干部、律师、德高望重的村民等力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两个月的时间,17个户籍派出所就累计调解民事纠纷245起,及时有效地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矛盾有人管、诉求有人听”。

“三治”融合,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以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三治”结合,共同构建起基层治理的立体架构。乌兰察布市各地积极探索“三治”融合的有效举措,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在自治方面,加强“网格化”管理。成立村民议事会,细化居民公约,完善村民代表大会决策制,通过“村民说事室”“庭院议事会”等平台,让群众参与基层事务的决策、管理与监督。同时,运用“文明乡风积分超市”等激励机制,激发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在法治方面,打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邀请法律顾问,升级“乌兰察布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智能快速咨询,组建“法律明白人”队伍,设立巡回法律讲堂,开展订单式普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

在德治方面,弘扬传统美德。通过村史馆展示、评选“文明家庭”等方式,树立道德模范,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高价彩礼陋习等活动,营造文明乡风,以文化力量促进矛盾化解与邻里和睦。

共建共治共享,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共建共治共享从主体、目标、路径等不同层面,展现了在党委、政府、社会、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释放综合治理效能的强大力量。“共建”强调主体多元、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共进;“共治”注重调动和整合各方资源,通过民主协商达成共识;“共享”则以实际需求为导向,让治理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乌兰察布市不断发挥党委、政府、社会、群众的协作合力,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如兴和县公安局发展兴和义警,让群众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来,实现了基层派出所义警队全覆盖,走出了一条融入基层治理、护航乡村振兴的警务新模式,也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乌兰察布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党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三治”融合、共建共治共享,乌兰察布市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书写社会治理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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