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带您了解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

2025年05月23日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

一是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二是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三是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四是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五是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六是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七是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八是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将以消费者为中心,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围绕金融新业态,擦亮金融为民服务底色,关注消费者现实金融需求,持续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彰显新华企业担当,为建设和谐金融生态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供稿:新华保险乌兰察布中支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