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内蒙古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

2025年06月1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内蒙古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LKPTRjqU-caVcLqlGcuug?pwd=1950

如需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RMoqRawkejptmfRBAsKEw?pwd=1950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氢东送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54680867

电子邮箱:licha1.xxsy@sinopec.com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或填写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9日,公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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