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城里有块田

2025年07月23日

□徐龙宽

车位附近有一块荒地,说是荒地,其实原来是有绿化树的。前几年天气旱,干死了几株小叶黄杨,之后便没有补种。夏秋两季是野草占领,春冬两季则是一片黄土。

鲁迅说:我们于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

我觉得挺有道理。便用铁锨翻了一遍土,网购了一包紫苏的种子,撒在土里。去年秋季采摘的苋菜种子也一并撒进去。不仅如此,我还从野外挖来了艾蒿、茵陈蒿;吃桃剩下的桃核,吃南瓜留下的南瓜子;以及邻居送的太阳花、香椿树苗,都密密麻麻地种植在这片土地上。十几种野菜、花卉和果树都汇聚在了这小小的一方天地里。

每日一有空闲,我便兴致勃勃地扮演起城市农夫的角色,浇水、松土、施肥、拔草……忙得不亦乐乎。看着紫苏和苋菜一点点地从地面冒出嫩绿的芽尖,桃树与香椿树渐渐地抽枝展叶,艾蒿和茵陈呈现出一片浓郁的绿色,太阳花也欣然绽放出肥硕而又艳丽的花朵,邻居们见了都交口称赞,说我这块地里色香味俱全。

其实,这背后所付出的努力着实不少,暂且不说所花费的那些工夫和网购种子、肥料,单单是每天一早一晚那几桶用于浇灌的清水,价格都可以购买许多蔬菜水果了。即便如此,我依旧乐在其中。每天清晨,我都会迫不及待地早早下楼,来到这小菜园前,看看这些绿色的植物,瞧瞧它们今天比昨天长高了多少,摸摸那绿油油叶子所带来的湿润手感,嗅一嗅那一丝丝泛满草香的清新空气,心中浮现出几分满足感。

我十八岁之前,一直都生活在农村。从记事起,我便开始参与各种农活,锄草、割草、浇地、拾小麦、掰玉米、刨地瓜,甚至连耕种犁耙、播种扬场这些技术性的农活儿,我都样样精通。

在乡里,天气越是炎热,人们就越是要往地里跑。薅草就得趁着日头最为毒辣的时候进行,因为清早薅下的草,往往沾着水分,很容易就会复活,只有在正午时分将草薅下扔到田埂上,不一会儿野草就脱水干枯,这样才能达到斩草除根的目的。割麦也是要选择日上三竿的时候才开始挥动镰刀。太早了的话,麦穗潮湿,容易发生霉变。我在烈日下紧紧跟随着父母,认真地学习着作物的种植、管理和收获。

在他们的眼中,不会干农活,就如同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绝技,在这片土地上就无法生存下去。

烈日下干农活所付出的代价,便是大汗淋漓,浑身如洗。我的汗水顺着脸颊、脖子、胸前,不停地滴落下来,瞬间便消失在了泥土之中。少时学习李贺的《悯农》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我仅仅读了一遍便能够熟练地背诵,而且自此之后再也没有忘记,我觉得和小时候在炎炎夏日里锄禾、薅草那种刻骨铭心的经历不无关系。

1992年的春天,父亲劳累过度,永远地离开了我们。那年麦子长势喜人,一片丰收景象。麦子如期成熟,家里能够进行劳作的就只剩下我和母亲。我挥镰收割,再将麦子捆扎起来,然后用板车一车车搬运到场院里去。汗水浸湿了衣衫,口渴难耐,身体疲惫到了极点,一天一天紧张地收割,我只觉得热、渴、累、困,望着那无边无际的麦田,我的心中满是迷茫与无助。我在心底暗暗发誓,一定要离开这片土地,摆脱这些繁重的农活。

当我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那兴奋之情简直难以用言语来表达,那种逃离土地的激动,至今都还历历在目。

如今,看到这巴掌大的荒地,我却显得如此珍惜。或许这就是那融入血液里的泥土情绪吧。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他们的根之所在,是他们一生的依赖和寄托。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在《乡土中国》中论述:我们的民族和土地是分不开的,不仅是土里生长出能滋养生命的农作物,更是因为在土地上建立起家族、社群,人与人之间由此产生深刻的情感联结。某种程度上,人与土地的深厚关系成为一种社会记忆和集体记忆,这也是很多人说中国人有种植天赋的一大根源。

即使身处繁华、逼仄的都市,人们也想方设法开辟一方“沃土”、创造种植条件。

不光是我,有的邻居也在阳台上种植了生菜、西红柿和辣椒;有的邻居在楼顶上种植了豆角、南瓜、黄瓜。和我一样,在这城市的角落,守着这一方小小的菜园,做着都市田园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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