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2日
2025年4月,消费者王女士通过某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获取了保单查询链接短信。当王女士使用手机浏览器打开链接时,浏览器并未直接打开保险公司查询服务页面,而是推送了第三方保险经纪公司投放在手机浏览器上满屏的弹窗广告。王女士未注意到页面边缘隐蔽位置的“广告”、“跳过”等小字广告标识,误将广告页面当做保险公司服务页面,并根据页面上“向上滑动”提示,在跳转的保险产品销售广告页面中输入个人信息。此时页面出现“0.6元获取保障”字样,王女士并未多想便在线支付了0.6元。付款后王女士虽然隐约觉得不对劲但因为金额较小未放在心上。直到第二个月,王女士收到陌生保险经纪公司的扣款短信提示她需要支付续期保费100多元,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
手机厂商和广告主体为了促成产品或服务销售,通过客户标签大数据筛选潜在购买者,精准投放产品广告,并通过算法动态调整广告展示的频次。尤其在消费者进行关键词搜索或在线使用金融服务时,容易降低对互联网广告的警惕。导致客户在未充分了解产品的情况下进行了产品购买,从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新保侠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一、注意识别互联网广告;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
供稿:新华保险乌兰察布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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